2024年9月10日,应南京大学中德法学研究所邀请,德国波恩大学法律系荣休教授Ingeborg Puppe教授为第152期“中德法学论坛”做了题为“构成要件实现之想象竞合的意义与功能”的学术讲座。图片1:讲座海报
Ingeborg Puppe教授是德国波恩大学法律系荣休教授,1970年获海德堡大学博士学位,1977年完成教授资格论文并于同年获得波恩大学法律系刑法教席,所著颇丰。其著作《法学思维小学堂》《德国刑法总论:以判例为鉴》先后被译为中文在国内出版,在中国刑法学界享有盛誉。本次论坛是Puppe教授中国之行的第二站,由南京大学中德法学研究所中方副所长徐凌波副教授主持,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唐志威博士后作为与谈嘉宾。南京大学中德法学研究所德方副所长朴法眼教授(Prof. Dr. Benjamin Pißler)、南京大学法学院孙国祥教授与马春晓副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王彦强教授、东南大学法学院讲师贺颖昕博士、“中国法与比较法”双硕士项目留学生、中德法学研究所2023级硕士研究生及法学院其他硕士、博士研究生共同参与了此次学术活动。
图片2:讲座现场
讲座伊始,朴法眼教授对Puppe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与衷心的感谢,并简要介绍了Puppe教授的生平与学术经历。随后,孙国祥教授进行了简短致辞,他指出,竞合论始终是刑法上一个传统却富有争议的问题,因此本次学术论坛所讨论的议题也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
图片3:朴法眼教授
图片4:孙国祥教授
图片5:Ingeborg Puppe教授
Puppe教授的本次报告主要围绕刑法上的竞合问题展开,并提出了“基于结果统一的想象竞合”这一理论观点。
Puppe教授表示,相较于德国法,中国刑法中有关竞合的规定要更加灵活,内容也更加丰富,因此非常期待本次交流。她指出,竞合问题位于定罪与量刑的交叉点,发生竞合的不是抽象的构成要件,而是具体的构成要件实现,需遵循禁止重复评价与全面评价两项基本量刑原则。当行为人同时实现数个构成要件时,德国法上存在三种刑罚裁量的进路:一是实质竞合,即对各个构成要件的实现分别量刑后再结合为一个总和刑;二是法条竞合,即只根据其中的一罪进行量刑,并完全排斥另一罪的适用;三是将所实现的数个构成要件结合为一个整体进行量刑。当数个构成要件实现存在共同的不法要素时,实质竞合会导致对共同不法要素的重复评价,而法条竞合则会完全忽略另一罪的要素,只有通过想象竞合而在规范上将数个构成要件的实现结合为一个量刑对象,才能同时满足禁止重复评价与全面评价的要求。
Puppe教授指出,当前德国主流的竞合理论是基于一种错误的、构成要件之前的、自然意义上的行为概念,其中结果等构成要件要素被认为是以行为为基底、附着于其上的各种属性,因此只有一行为才能成立一罪,数行为才能成立数罪,而这导致了当前竞合理论尤其是法条竞合类型的混乱。当前,德国法条竞合中的形式补充关系与吸收关系均存在自相矛盾之处,即一方面完全排斥另一罪的适用,但另一方面又在量刑时考虑另一罪的不法以及责任内涵。
Puppe教授认为,竞合论应当抛弃这种先于构成要件的、自然意义上的行为概念,从具体的构成要件实现出发。构成要件的实现是一种事实,在事实中包括了各种行为、结果、因果关系、主观要素等各种要素,结果、主观要素是独立于行为、与之共同建了符合构成要件之不法的要素。在此基础上,Puppe教授提出了基于结果单一的想象竞合理论,以取代德国法条竞合中的形式补充关系与吸收关系。最后,Puppe教授指出,中国刑法中的牵连犯概念相比于德国刑法中共罚的事前或事后行为是更为科学和优越的。
随后,徐凌波副教授为Puppe教授与在座各位简要分享了中国法上罪数论的相关情况。
图片6:徐凌波副教授
在最后的与谈环节,在座各位老师与同学也纷纷就讲座中感兴趣的问题展开了交流,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至此,中德法学研究所第152期“中德法学论坛”在热烈讨论中圆满结束。
图片7:合影
供稿/王彤
供图/卜斯媛
美编/卜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