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日18时30分,由外交部、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主办,南京大学国际化工作处、南京大学法学院承办的“南京大学法学院名家论坛讲座之一百二十五期暨第二期周边涉海外交知识进高校讲座系列活动——南京大学专场”于南京大学法学院顺利开展。本次讲座主题为“现代海洋法制度的发展与演进”,由中国海洋法学会会长、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兼首席专家、大连海事大学智库首席专家高之国教授主讲,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范健主持,南京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王倩慧老师与谈。
讲座伊始,范健教授对高之国教授的到来表示诚挚的谢意和热烈的欢迎,并向与会师生介绍了高教授的丰硕履历。高之国教授长期在国内外从事国际法研究工作,具备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经验,也曾与南大有过多次合作和交流,范健教授希望同学们抓住机会积极向高之国教授请教与探讨海洋法相关问题。
讲座中,高之国教授精简扼要地将内容划分为六个部分,为各年级学生们展开了国际海洋法制度的浩瀚画卷。高教授于第一部分介绍了世界海洋的基本情况,强调中国是一个海陆兼备的国家,并引用《韩非子》“历心于山海而国家富”的古语说明海陆同治对中国的重要性。在第二部分,高教授简述了海洋法形成的历史,并带领大家特别回顾了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的议程。紧接着,高教授全面而系统地为同学们简述了海洋法制度及其重要内容,并给同学们提供了一些值得深入挖掘的热点主题,以期同学们在此领域深耕细作。关于我国海洋法实践和海洋形势,高教授点明我国未来一段时间面临的主要威胁来自海洋,我国在维护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的道路上仍有许多障碍,不仅要警惕军事同盟国的包围,还要突破三道岛链,向着成为海洋强国的目标更进一步。高教授认为,海洋法具有强烈的实际性,其主要制度均针对国家实践存在的现实问题而设计。学习海洋法对教师、学生或一线工作者都不仅意味着学好理论,还要运用于实践,充分发挥其实用性。因此在讲座末,高之国教授语重心长,叮咛同学们学好海洋法,这对于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至关重要。
与谈阶段,王倩慧老师提到了三点内容。首先,正如高之国老师所言,格劳秀斯所提出的海洋自由原则是为新兴自由资产阶级辩护。即便一项原则实质上体现的是一国狭隘的国家利益,如果符合绝大多数国家的利益,那么它就很有可能发展成为一项国际法原则。因此,我们在提出某项主张时,也应让其他大多数国家觉得该主张有利于他们的利益,这样才能获得更多支持,进而将主张变为话语权。其次,在海洋权益纠纷的问题上,王倩慧老师引用了Abdul Koroma法官“不要去法庭,除非你确定你能赢”这句话,认为应坚持通过谈判解决纠纷,是非曲直固然重要,但争端的解决才是终极目标。如果没有争端方相互之间的同意,即便赢了官司,也很有可能面临难以执行的问题。最后,王倩慧老师很赞同高之国老师谈到的海洋强国信念,认为我们应加强海洋法方面的研究,注重海洋法人才的培养。
对当代海洋强国的建设要靠法律和国际法人才的观点,范健教授深表赞同。今天中国之所以能在海洋权益方面能有话语权,是积极在法律上与他国交涉的结果,因此范健教授在讲座的最后寄语,希望各位同学志存高远,夯实基础知识,拓展思路视野,为保护国家海洋权益而奋斗。